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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实施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项目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11-13点击数:

各位读者:

根据湖北商贸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中必修学分的要求,2019 级及之后的各级本科、专科、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获得思想成长类中的“课外阅读”项目积分。此项目以学生在校期间借阅图书的数量为依据,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
1D83 

图书借阅量由图书馆通过系统进行统计汇总,并将积分统一报送至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管理中心,该积分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。 

本科学生应于第七学期、专科学生应于第五学期、专升本学生应于第三学期末修满第二课堂学分。请各位同学悉知,并合理安排个人课外阅读计划。

 

图书馆    

2020年11月13日


如何查阅个人图书借阅情况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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