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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商贸学院阅读学分实施方案(试行)

作者:时间:2023-10-18点击数:

为深入开展书香校园建设,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,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,在全校形成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的浓厚氛围,现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此方案,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阅读学分认定标准

1. 阅读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(本科大一至大三;专科大一至大二,专升本大三),按规定完成课外阅读图书借阅量,并达到一定阅读质量,经个人提交认定申请和相关组织审核而获得的学分。通过阅读学分认定的学生可获得1个必修学分。

2.图书借阅量认定:每位在籍学生,每学年借阅量不少于10本,其中所学专业类图书不少于5本。即:本科生(大一至大三)应完成不少于30本图书阅读量,其中专业类图书阅读量不少于15本;专科生(大一至大二)应完成不少于20本图书阅读量,其中专业类图书阅读量不少于10本;专升本学生应完成不少于10本图书阅读量,其中专业类图书阅读量不少于5本。

3.阅读质量认定:阅读学分申报期间,学生本人需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阅读笔记或心得,要求原创,严禁抄袭。

4.专业图书认定:专业图书类别由图书馆根据各学院所开设的专业,提供《湖北商贸学院各专业图书分类号(2023年版)》,学生需根据所学专业对应图书分类号借阅专业图书。

二、阅读学分认定程序

1.个人提交申请。学生本人需填写《个人阅读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,提交申请表至所在班级。

2.班级汇总。各班相关负责人需填写《阅读学分认定班级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以班为单位汇总后,将《个人阅读学分认定申请表》和《阅读学分认定班级汇总表》交至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审核。

3.图书馆审核与认定。图书馆对阅读学分申请进行统一审核,审核认定结果将报送给校团委。

三、阅读学分申报及审核认定时间

序号

层次

申报及审核认定时间

1

本科

第六学期末

2

专科

第四学期末

3

专升本

第二学期末


四、本办法适用于2022级及以后新生。其他更早入校学生仍实行原有阅读学分管理办法

五、本实施方案由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图书馆 

2023年10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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