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认定标准
阅读学分的获取,需达到规定的阅读数量,完成一项阅读实践项目并通过信息素养测试后方可予以认定,具体标准如下:
(一)阅读量要求:
在校期间累计图书借阅量需达到30本,其中包括精读指定通识类书籍10本,自选书籍20本。指定通识类书目详见图书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。
(二)阅读实践活动的项目包括:
1. 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篇(字数≥800字)
2.参加图书馆举办的数据库培训讲座3次以上;
3.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读者活动并获奖;
4.参与图书馆实践岗工作累计时长达32小时;
5.加入图委会半年以上并通过评定的优秀社团成员。
以上阅读实践活动项目每人至少需完成一项方能满足要求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省级、国家级阅读活动奖项可直接破格申请阅读学分。
(三)信息素养测试
由图书馆组织学生进行指定内容的测试,测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予以通过。
二、实施流程
(一)报名
关注“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常用服务”——“阅读学分报名”。
(二)完成规定阅读任务
• 借阅规定数量的图书;
• 参加相应阅读实践活动;
• 完成信息素养测试。
(三)申报
由学生本人完成上述阅读任务后于毕业学年前提出申报,填写并提交《湖北商贸学院阅读学分申请表》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(四)核实
申报人的阅读数量由图书馆进行核实,阅读实践活动由图委会及图书馆共同核实。
(五)认定
符合要求的学生予以认定,并将认定结果汇总报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