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捐赠原则
(一)图书馆全年开展接收图书文献捐赠的工作,全校师生员工、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单位,可本着捐赠自愿、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文献。
(二)接收捐赠图书范围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的文献。
2.内容符合本校学科、专业设置、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3.内容符合本校读者需求的图书,如:学术著作、科普读物、工具书、参考书、百科全书及文学、艺术类书籍和本校师生或校友主编、编著、编写、参编的著作、教材等正式出版物。
4.本校师生、校友的学术著作和其它作品。
5.本馆缺藏,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3本的图书。
6.符合图书馆馆藏发展的图书。
7.其它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文献。
(三)以下图书资料不接受捐赠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2.破损严重,外观品相不好的图书。
3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
4.内容陈旧,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5.盗版图书。
6.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(四)一般不接受境外的机构向本馆捐赠文献。
第二条受赠图书管理
(一)由本馆资源建设部筛选、查重,对符合本馆文献收藏标准的图书进行登记确认,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示感谢。
(二)确认收藏文献,按照常规文献加工流程完成加工,并在馆藏系统中备注为捐赠文献,同时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。
(三)已入藏的受赠图书按照中图法排序、上架,供读者借阅。
(四)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处理。
1.通过图书漂流的方式,供本校师生读者阅览和使用;
2.转赠其它图书馆或爱心组织收藏,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。
第三条 相关权益
(一)捐赠的图书一经接收,本馆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(二)对于符合要求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,纳入本馆馆藏管理。
(三)对大量及珍贵图书,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,以示感谢。
(四)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,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。
第四条受赠方式
(一)邮寄捐赠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32号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
收件人: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周老师
(二)到馆捐赠
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一楼资源建设部
时间:周一~周五 8:00-11:50,14:00-17:4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027-87786889
E-mail:50455241@qq.com
第五条 本办法由湖北商贸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。